古浪县农村定聘迎娶礼仪指导性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弘扬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倡导婚事新办文明婚俗,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性规范。
一、定聘礼仪规范
1.家长见面。男女双方在恋情稳定后,双方家长见面商议婚期、彩礼、嫁妆等事宜,明确订婚、婚礼、婚宴等环节具体安排。可赠送象征性礼物礼品,抵制和取消“见面礼”“认亲钱”等隐形彩礼,不聘请职业婚介人员和农村“媒婆”参与。
2.彩礼标准。倡导“婚事新办”“礼轻情重”,彩礼金额遵循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坚决抵制高额彩礼,反对盲目攀比,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彩礼控制在6万元以内,并推动逐步下降。反对要车要房。
3.订婚仪式。坚持适度、简约、温馨,以邀请直系亲属为主,控制在20人以内,菜品以本地家常菜为主,反对浪费行为。订婚礼品注重实用性和纪念意义,反对高额购买首饰,抵制和取消“改口费”“定亲钱”等隐形彩礼。简化订婚仪式流程,不聘请专业婚庆礼仪机构承办,摒弃繁琐的仪式和封建迷信内容。
二、迎娶礼仪规范
4.出阁仪式。以答谢父母养育之恩和亲属关爱之情为主,减少送亲陪同人员。女方父母赠送陪嫁物品以生活必需品为主,抵制和取消“离娘钱”“开箱费”“赎钥匙钱”等隐形负担。
5.迎亲仪式。男方迎接新人用气球、鲜花、彩带等物品简单装饰场地,营造喜庆氛围。控制迎亲车辆规模,礼仪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不盲目攀比租赁豪华车辆和奢侈装饰。行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遮挡号牌、堵塞交通、扰民。
6.婚礼仪式。注重简洁庄重,以新人入场、交换信物、致谢亲朋、嘉宾(长辈)证婚等环节为主,严禁各种低俗婚闹,坚决抵制陈俗陋习。不搭设豪华婚礼场景,不聘请专业表演团队助兴,婚礼服务费控制在4000元以内。
三、婚宴礼仪规范
7.婚宴筹办。提倡选择公共服务场所举办婚宴,鼓励举办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或旅行结婚等特色婚礼。合理选择婚庆服务机构和项目,不盲目追求高档奢华的婚庆布置和服务。购置物品应以实用性和适度性为原则,经双方家庭协商一致后,列入婚前共同约定。婚纱摄影应突出纪念意义,合理控制费用。
8.宴席标准。坚持一事一个操办主体,坚决反对一事多人办、多地办、分开办或化整为零。提倡只办一顿宴席,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10人),县城区每桌价格不超过1000元,农村每桌价格不超过800元。婚宴菜品提倡使用推荐目录,不上高档菜肴,倡导节约粮食、光盘行动。适量提供酒水饮料,不用高档烟酒,平均每桌不超过200元。
9.礼金标准。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为衡量标准,内亲随礼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他人随礼不超过200元。
四、监督管理规范
10.建立报备承诺制度。把彩礼纳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姻事项报备内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备本人及其子女婚嫁事项,特别是彩礼金额等情况;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和组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党员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备承诺。
11.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对群众婚嫁事宜主动提供服务帮助,对彩礼过高、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超出倡导性标准的提醒和劝导,及时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彩礼“限高”标准和定聘迎娶礼仪指导性规范。
12.强化村规民约功能。将彩礼数额、婚宴标准、礼金、烟酒等“限高”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针对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提出约束性规范和奖惩措施,引导村民自觉遵规守约。尊重少数民族传统婚俗,其定聘迎娶和婚嫁礼仪活动应符合公序良俗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中共古浪县委宣传部
中共古浪县委社会工作部
古浪县民政局
古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