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创城工作第二轮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4月7日至8日,市创城办深入凉州区西关街、西大街、东关街、宣武街等4个街道办事处及和平镇,就创城包抓共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调研检查和统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推行包抓共建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0〕5号)精神,有序推进创城包抓共建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据统计,至4月15日,30名市级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县区、街道社区开展调研指导,了解创城工作情况,实地查看测评点位,协调解决困难问题;58个市直部门和55个中央省属在武单位积极与社区(村)对接,并明确包抓领导和主办人员,制定包抓共建工作方案,为持续推进包抓共建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行动上比较迅速。包抓共建单位与社区对接后,及时召开协调会和座谈会,厘清创建责任,帮助社区梳理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实际办法。其中,本次调研检查的4个街道共梳理出问题124个。每周五下午,各包抓共建单位到社区集中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门前“五包”落实、植绿护绿行动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落实上多措并举。各包抓共建单位与社区(村)共同商讨,明确了包抓共建工作思路、重点、措施、实施路径和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开展了图书捐赠、法律宣传、公益广告制作等共建工作。市委政法委、市统计局、市凉州文化研究院等包抓单位与荣华街3个社区联合开展了创城知识、法律法规、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和反邪教知识等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包抓单位与宣武街联合制定了包抓共建单位双周会商和月总结等制度,助推包抓共建任务落细落实。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一些社区没有认真贯彻武办发(2020)5号文件中“市级部门包抓社区(村)、区属单位包抓小区(楼院)”精神,简单地安排市级包抓共建单位具体从事楼院包抓工作,使市级包抓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凉州区西大街提出“包抓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细化认领责任小区、楼院”;西关街把小区院内外缺少公益广告等问题,简单地“分解”到市级包抓共建单位。二是查找问题不精准。部分社区未能严格对照2020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解表》和包抓共建工作手册中的《点位创建参考标准》来查找问题。宣武街故臧、惠政社区排查出的问题仅局限于“车位标线不清”“绿化带卫生不干净”“路面不平整”等方面,没有严格对照创城测评点位参考标准查找突出问题。三是工作落实有出入。部分街道社区对包抓任务和包抓共建机制理解不到位,工作落实上存在偏差。西大街提出“每周五、节假日包抓单位干部职工到包抓社区、网格、楼院开展各类创城志愿服务活动”等要求,与武办发〔2020〕5号中“号召单位干部职工周五下午到包抓共建社区报到,节假日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不符,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包抓共建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解决突出问题抓落实。包抓共建工作的核心要义是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城点位创建参考标准,精准查找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办法,确保按期完成包抓共建任务。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落实。要通过多种有力有效措施,改善市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要创新工作机制抓落实。包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了解创城工作”的要求,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帮助协调社区解决创城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各网格长要对网格内的创城工作了然于胸,强化日常巡查,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向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协调解决。凉州区创城办要主动下沉到街道社区,及时指导推进包抓共建工作,要注重工作机制创新,运用制度约束来指导创建工作。对一些社区出台的措施办法,各社区要积极借鉴、大力推广。
三要开展志愿服务抓落实。各部门、各街道社区要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在包抓社区,节假日在干部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组织动员干部职工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爱国卫生运动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全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尚。
四要坚持齐心协力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包抓共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督促包抓部门尽职尽责。市、县区创城办,要做好日常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定期了解包抓共建工作落实情况。市创城办和市督查考核工作组将加大对包抓共建工作的专项督查力度,对包抓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措施不力、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严格按照《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办法》予以处理。